学生处

时间:2009-04-20 作者:
学生处是院党政领导下的负责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:
       1、拟定并实施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;负责制定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学风建设计划;负责审核全院学生的操行评定、综合素质测评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全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 2、指导各教学单位搞好学生班集体建设,做好奖惩工作。
       3、负责学生军训工作。 
       4、负责审核批准全院学生奖学金和困难补助费的评定,依据贷学金的管理办法,做好助学贷款工作。
       5、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勤工助学计划、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,负责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工作。
       6、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及共青团组织工作的有关制度,负责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建设,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;配合党委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 7、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,加强学生社团管理。
       8、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。
       9、负责学生证书的发放工作,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欠费收缴工作。
      10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