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处
时间:2009-04-20 作者:
1、制定及提出全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,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。
2、制定及提出全校行政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。
3、制定及提出全校师资队伍建设长期及短期规划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。
4、负责全校教师、一般管理人员、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用人计划的审批。
5、负责办理各类人员的接收、聘用和人事调配手续。负责教师、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培训、进修、考级和聘任等工作。
6、负责组织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。
7、负责办理教职工加班、请假、销假、休假、探亲事宜及审批工作。
8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休、退休、退养、辞职、延聘、返聘等有关手续。
9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岗位津贴、业绩酬金、奖金的评定或调整。以及有关补助、补贴、劳保和福利的审批工作。
10、负责师资培训、选留师资、教师报考研究生工作。
11、负责副处以下管理人员、教师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和行政奖惩工作。
12、协助党委组织部办理直属单位、校办产业、系级行政负责人的任免工作。
13、负责工作证的制作及发放、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及人事、劳资统计工作。
14、负责兼职教授的聘任申请、审核和报批工作。
15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2、制定及提出全校行政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。
3、制定及提出全校师资队伍建设长期及短期规划,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。
4、负责全校教师、一般管理人员、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用人计划的审批。
5、负责办理各类人员的接收、聘用和人事调配手续。负责教师、教辅和工勤人员的培训、进修、考级和聘任等工作。
6、负责组织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。
7、负责办理教职工加班、请假、销假、休假、探亲事宜及审批工作。
8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休、退休、退养、辞职、延聘、返聘等有关手续。
9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、岗位津贴、业绩酬金、奖金的评定或调整。以及有关补助、补贴、劳保和福利的审批工作。
10、负责师资培训、选留师资、教师报考研究生工作。
11、负责副处以下管理人员、教师、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和行政奖惩工作。
12、协助党委组织部办理直属单位、校办产业、系级行政负责人的任免工作。
13、负责工作证的制作及发放、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及人事、劳资统计工作。
14、负责兼职教授的聘任申请、审核和报批工作。
15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